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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1-0013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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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管理秩序、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建设科技推广应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相关领域交流合作,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委是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的正处级的政府工作部门,挂重庆市涪陵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机关现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住房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消防管理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科、城乡统筹科(城市提升科)、人防综合科、组织人事科12个科室。

我委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职工100人,其中在职36人(其中纪检派驻组5人),退休64人;另外临聘人员18人,遗属人员3人,其他代管人员58人(代管三个参事单位退休人员58人)。在编车辆4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本系统直属事业单位8个[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2个(区征地事务中心、区建筑业服务中心);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1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参公单位1个(区小城镇建设管理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站、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站、区管线中心),均独立核算、独立预决算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132.75万元,支出总计10,132.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4.24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3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4.24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2.7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13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4.24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226.57万元,占12.1%;项目支出8,906.18万元,占87.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32.7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64.24万 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9.0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7.2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9.0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7.23万 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1,028.26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国防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99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退休人员的休养金 。

   (3)卫生健康支出53.85万元,占0.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1,502.34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2.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节能环保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670.66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90.16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等都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6)农林水支出1,463.34万元,占1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3.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农林水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3,364.49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2.51万元,增长7914.5%,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4.39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休养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7.73万元、津贴补贴129.66万元、奖金66.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4.21万元、住房公积金41.98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11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29万元。公用经费36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55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公用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95.67万元,印刷费0.71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69万元,电费6.67万元,邮电费20.82万元,物业管理费1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差旅费8.15万元,维修(护)费4.95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0.09万元,招待费0.09万元,劳务费25.87万元,工会经费41.01万元,福利费7.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8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85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本年支出88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85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8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跟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跟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4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1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费、物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55万元,下降3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65万元,下降26.3%。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公用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导致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1308.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导致培训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与决算公开08表中车辆保有量不一致,形成的原因为在申报报废事宜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提供申报的一些资料,故我委的账表数据一直无法核销统一。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等设备设施4.37万元;海绵城市修建规划性详细规划项目服务支出7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6项,涉及资金8906.1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涪陵区2020年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涪财发[2020]785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委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34户。项目全年预算1051.05万元,执行数为1051.05万元,完成率100%。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509号)规范要求,控制面积、保障质量,全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促改造进度,并对改造完成的农户房屋,及时开展验收核查工作,兑付补助资金,确保农户正常入住生活。并于2020年10月中旬由委领导带队组成两个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全区25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督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现场查看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及扶贫资金项目资料,发现档案资料不完整、有缺项的,立即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数据完整、档案规范。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委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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