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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5-0005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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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委现行的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委是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的正处级的政府工作部门。机关现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管理科、消防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设计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城市提升科)、人居环境建设科、安全应急科、组织人事科11个科室。

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职工90人,其中在职29人,退休61人;另外编外聘用人员3人,遗属人员2人,其他代管人员56人(代管三个参事单位退休人员56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5,652.56万元,支出总计25,652.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0.7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5,6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5.27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86.19万元,占99.4%;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163.81万元,占0.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6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5,65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8.19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221.50万元,占24.3%;项目支出19,431.06万元,占75.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质量服务站存在上年度项目费用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88.7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40.5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1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3.27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9.33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相应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2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6.19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6.77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质量服务站存在上年度项目费用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0.96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4.56万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退休人员的休养金。

   (3)卫生健康支出291.9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相应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2,740.35万元,占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2.80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是财政中途追加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5,385.80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5.42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支出等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4,362.94万元,占5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61.1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6.1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50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8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05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公用经费使用规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6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1.82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等项目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36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1.82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等项目收入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8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6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出行用车。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8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7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4.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0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0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接受国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4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加强会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使用规定,会议次数相对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使用规定,培训次数相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费、物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9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等设备设施。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详见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9391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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