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民防空办)名义,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民防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单位构成
我支队参公单位编制人数为26人,现有在职职工25人,其中参公编21人,工勤2人,事业编3人,退休4人。单位内部科室划分:综合科、一大队、二大队共3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8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6.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与去年数无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86.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2.61万元。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与去年数无比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6.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与去年数无比较。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与去年数无比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6.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与去年数无比较。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无项目支出,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2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郎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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