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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6-0002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6-03-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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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建筑市场秩序、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委是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的正处级的政府工作部门。机关现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管理科、消防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设计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城市提升科)、人居环境建设科、安全应急科、组织人事科11个科室。

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职工92人,其中在职29人,退休63人;另外编外聘用人员10人,遗属人员2人,其他代管人员54人(代管三个参事单位退休人员5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26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6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6.79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基本支出增加,以及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26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9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3.9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6.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6.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6.66万元,比2025年减少1,67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28万元,比2025年增加1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680.38万元,比2025年减少1,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工或阶段性任务完成,相应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地质勘查、施工图审查、农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费代征、保障性住房管理、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城镇污泥处置、城中村改造及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0万元,比2025年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控制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4.72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68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德有,联系方式:023-7237939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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