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站是隶属于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的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参与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实施对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及已报建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实施对已报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实施对已报建工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受理建筑安全文明生产的举报和投诉,纠正和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建筑安全科研和技术开发,实施对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单位内部科室划分:办公室、安全管理室、安全服务一室、安全服务二室、李渡分站共五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5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65万元,主要是2026年新增人员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38万元,较去年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本单位运行经费不足。经费拨款增加33.6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5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0.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66万元,比上年增加3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66万元,比上年增加4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新增1人,相应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等,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0.86万元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不足,项目经费用于弥补单位正常运行费用等。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2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今年增加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况亚平,联系方式:023-7237934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站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