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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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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党委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成员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44次、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专题宣讲2次、“书记上党课”8堂,交流发言40余次,直属各支部学习616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注重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组织集中学习28次,专题学习9场,交流发言30余次,撰写征文23篇。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委分管领导具体牵头,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压缩70%以上,核发施工许可阶段施工许可电子证照99个,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备证119个;二是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取消施工图审查,工程勘察、供排水需求申请环节,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环节,审批时限压缩至2日,在主体结构封顶时,联合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再通过小低项目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现场行为评价,最大程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完成1个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开工前审批手续办理。实行小低风险项目代办服务,设置小低项目专区,落实专业化引导代办专员,开展“上门受理、跟踪催办、统一送达、事后评价”运行机制;三是抓紧服务企业“三百行动”不松懈,委领导走访服务31次,科室上门服务81次,累计召开座谈会34次,协调击破涉企难题13个,助推企业顺利发展;四是创新政务服务,在工作日早晚延时服务、午休不间断服务以及周六预约服务,解决部分群众因上班时间无法办事、下班错过业务办理时间的情况,服务33个项目建设手续办理。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并按要求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2021年,开展了施工图质量抽查、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开展联合检查。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开展政策措施的增量审查工作,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将《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纳入日常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对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四)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

本年度我委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已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制度和程序。

   (五)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开展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积极开展以案代训。针对疑难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以案代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三是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法公正公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和结案程序,做到每一项执法工作都有制度、有程序、有标准。对重大案件或者重大行政处罚,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四是规范法律运用,避免选择性执法,针对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管辖权限,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调查违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合法合理运用建设法律法规。全年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立案78件,目前已办结56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62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21年,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12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满意为23件,基本满意1件。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638件,依申请公开3件。(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2021年,我委共收到来信来访466件,目前已办结448件,结案率达96%。办理各类网络舆情共计161件,处理率100%。办理互联网+督查系统来件,341件,均按期办结,群众满意率达97.6%。

2.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我委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2021年,我委行政诉讼案件3件,无行政败诉案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复议机关均维持我委决定。  

   (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2021年,我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线下开展讲座、专题研讨会、集中观看影视片、安全生产演练等,线上收看空中讲堂、观看宣传片或法治节目、参加直播培训等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活动和有关时间节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宣传途径和宣传载体,加大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2021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上还缺乏灵活性;  行政执法力量仍有待增强。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和培训

一是继续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全面反诈宣传,着力增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识诈、防诈、反诈意识和能力。三是坚持并完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

   (二)加强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开展,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三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心关切。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根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厘清执法边界,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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