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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追减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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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

涪财政发〔2021〕7号文已下达你单位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511万元(直达资金)。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6号)文件精神,现追减原下达你单位的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478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贫困户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请及时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请务必严格按中央和市财政局对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注重项目推进情况调研分析和进度研判,做好项目实施监控,切实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请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监控,对照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做好对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跟踪管理及监督检查。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将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住房保障支出。  


附件:重庆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样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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