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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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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

为贯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加快推进2021年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渝建资金〔2021〕14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12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级专项补助预算35.4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支出,具体补助标准:我区农村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为0.75万元/户,我区农村D级(无房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为2.1万元/户。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精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全面开工、如期竣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补助资金效益,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跟踪管理及监督检查。

科目列报:21208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附件:涪陵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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