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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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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共计638件。其中法定主动公开149件。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复函23件。公开公示公告168件。公开政务动态50件。其他积极利用各类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张贴公开等24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住建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经审查,其中1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不符合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处室职责,要求机关各室、委属各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进行信息公开,凡上网的信息均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后公布,确保无泄密事件的发生;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一定要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委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http://www.fl.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平稳有序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建、整合、迁移等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建立健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信箱”平台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平台办理工作,全年处置41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100%。处置网络舆情120条。每一条均积极回应,做到理性疏导,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了不良影响。三是在我委文书档案室、城建档案馆提供咨询、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委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委属单位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除外,我委参加了2021年度重庆市涪陵区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信息细化问题有待改进。二是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我委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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