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召开江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会议由区住建委党委委员贺云川主持,敦仁、崇义、荔枝、江东、江北街道办事处廉租房资格审核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24〕17号)规定,结合审计署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要求,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对梳理出的城镇低保、低边、特困等无住房人员情况由街道进行入户调查,并在规定时限提交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初审资料。一是思想统一,相互配合;二是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三是精准摸排,及时报送。各街道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廉租房政策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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