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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MB195982X3/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招商投资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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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招商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国(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和招商投资促进办法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库,统筹管理区级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市内外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商务洽谈。

    (二)部门构成。重庆市涪陵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包括招商投资局本级及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投资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本级下设4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制造业招商科、现代服务业招商科、招商综合科,编制人数12名,实有人数11人。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投资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收入较去年减少15.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6.1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1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4.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42万元,比2022年减少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94万元,比2022年增加3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68万元,比2022年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项目进行压缩和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8.10万元,比2022年减少14.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36.10万元,比2022年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招商引资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45万元,比上年或减少17.64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方针,按要求对公用经费综合定额进行了总体压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重庆市涪陵区投资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6.4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琼

联系方式:023-72288671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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