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优化调整涪陵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机动车路内停车近年运行实际,我委拟定了《关于优化调整涪陵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2年6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电子邮箱:1241122519@qq.com
2. 信件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38号区发展改革委1214室(价格管理科)(邮编:408102)
3. 联系电话:023-72887796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涪陵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关于优化调整涪陵区机动车路内停放
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原则
(一)背景。2022年3月1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对2014年出台的收费政策进行调整(上调),文件明确中心城区外由各区县发改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3月22 日,经区政府同意,我委牵头召集区财政局、区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关于停车收费)以及国资委下属收费企业进行政策研究,并初步形成了我区优化调整方案。
(二)原则。1. 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利用价格杠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引导更多机动车使用路外停车设施,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2. 本次收费标准暂不上调,仍执行2015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由于收费时段、区域的优化调整,全天收费总额还略有下降。
二、优化调整的内容
(一)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称谓调整,与市上一致,即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
(二)计费单位由小时计费调整为按半小时计费与市上一致。
(三)繁华路段和非繁华路段的区域划分调整,与市上一致,即改划为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
(四)取消人行道和车行道的分类设置,与市上一致,即统一按机动车占用泊位收费。
(五)计费时段调整:白天由现行的7:30—22:00(14.5小时),调整为7:00含—19:00含(12小时);夜间由现行的22:00—次日7:30(9.5小时),调整为19:00—次日7:00(12小时)。
(六)城区范围调整:由原来的崇义、敦仁、荔枝、江东、江北、李渡、龙桥、白涛8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调整为崇义、敦仁、荔枝、江东、江北、马鞍、龙桥7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七)涪陵城区新的机动车路内停车即2022年版收费标准(见附表)。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市上新的政策规定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停放15分钟内免计费,考虑我区长期形成的惯例和经济发展水平,仍执行30分钟内免计费。
(二)由区城管、公安部门结合区域功能、公交水平、路网容量、生态环境、民众生活以及停放泊位数量等,划分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报政府公布实施。
(三)《关于优化调整涪陵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发展改革委名义印发实施,涪陵城区范围外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按低于城区原则分类别另行制定。
附件:2022年版涪陵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