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涪陵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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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过程

2020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要求“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重庆市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也提出要围绕固体废物处置等重点领域编制实施专项规划。2021年8月,我们着手编制《涪陵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工作期间,我们对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1次,先后赴页岩气公司、剑涛铝业、天原化工、驰源化工、嘉惠环保、医废处置中心等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了现场调研,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乡镇(街道)及各部门意见2次,收到书面反馈意见7条。

2022年1月,我们组织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西南大学等单位专家就我区《规划》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根据专家意见,编制组对《规划》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章、三个附件。

第一章现实基础与形势,主要对涪陵区工业发展现状、“十三五”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成效、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现状等进行了简要的总结,梳理、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预估“十四五”期末涪陵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并分析管理工作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论,主要为《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规划区域为涪陵区全域,规划范围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基准年份为2020年,提出了《规划》构建“源头减量、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风险可控”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目标,明确了7项重点指标及指标2025年目标值。其中,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较低,“十四五”期间提高综合利用率的任务较为艰巨。

第三章主要任务,提出了持续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不断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水平、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等七个方面制定了45条任务。

第四章保障措施,提出了从分解落实责任、加强规划评估、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众参与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促进《规划》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从而实现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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