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根据《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拟在涪陵区建设长江航道涪陵航标维护基地工程。因拟选址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合航标维护基地建设要求,特开展《涪陵区李渡组团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修改)》中Q12-3/02地块规划修改工作。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涪陵区李渡组团南区Q12-3/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并经规划方案评审会及区规委会审议通过。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重庆市涪陵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涪陵区李渡组团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
三、主要内容
将Q12-3/02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选择性兼容物流仓储用地(M2/W)修改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规划面积不变。本次规划修改从拟建项目所在地块的用地现状情况及上位规划情况、行业发展规划情况、交通条件、配套设施、地质灾害影响、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论证。分析结论确定,且有政策文件支撑,与上位规划不冲突,不占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因此,规划修改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