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涪陵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2023年—2027年)(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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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指示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实现新提升,推进全区乡村生态振兴,依据《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涪陵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等文件,特编制本专项规划。

二、主要内容

本《规划》篇章共九章,规划年限为2023年至2027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总结“十三五”以来,我区乡村生态振兴发展现状,包括乡村生态环境、农村生态环境条件、农业绿色化发展水平等方面。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政策及导向,提出我区生态振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第三章主要目标。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生态振兴示范引领四个维度提出17项指标的目标值。到2027年,涪陵区乡村生态振兴走在重庆市各区县前列,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新成效,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供给稳步提升,乡村生态振兴取得较大成效。

第四章至第八章为具体实施内容。重点围绕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主要包括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任务;其次从开展生态振兴示范引领方面提出在脱贫成果与生态振兴衔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上的具体任务,最后提出强化乡村生态监测监管与评估工作。

第九章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技术支撑和宣传引导方面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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