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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6866XH/2021-00015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百胜镇
  • 成文日期
  • 2017-04-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 涪百府发〔2017〕9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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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及市、区关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基层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百胜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我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重要意义

我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是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文化惠民工程。有利于满足辖区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低收入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有利于树立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一)科学确定免费开放和公益性服务项目。结合镇文化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免费开放和公益性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场地、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以及开放时间。

   (二)加大免费开放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公示免费开放内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管理办法等群众须知的制度措施。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服务中心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综合文化站的良好社会形象。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认真开展免费开放的管理工作,使免费开放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四、免费开放时间

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周一至周日10:00—12:00,13:00—19:00,面向群众全面免费开放。法定节假日照常开放。

五、免费开放基本内容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多功能活动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免费办理借阅证。

自2017年5月10日起,我镇综合文化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具体措施:

   (一)不租赁、挪用文化站公共设施。

   (二)建立免费服务公示、预告制度。在免费开放场所建立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并在综合文化站橱窗、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示服务项目及活动开放时间。

六、免费开放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领导,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文化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文化站更正人员为成员。

   (二)加强应当措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后,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群众人数将急剧增多,因此,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确保免费开放的安全、规范和有序。

   (三)加强管理创新。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加强站内人员培训,完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经费保障。免开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镇财政每年将划拨一定专项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宣传单、标语、公示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免费开放工作社会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为免费开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免费开放规章制度

根据科学、规范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免费开放各项规章制度。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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