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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6866XH/2026-000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百胜镇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废止《百胜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涪陵百胜人发〔2026〕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废止《百胜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的决定
字 号: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废止《百胜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的决定

各代表小组,镇辖各部门、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印发〈百胜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的通知》(涪百人发〔2023〕3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大主席团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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