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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678651448L/2022-00040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白涛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白涛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区白办发〔2021〕1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白涛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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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共计40日。为深入贯彻春运安全工作会精神,根据区交安办《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4号)文件的要求,切实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欢度新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控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防范较大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职责分工

交安办:负责街道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每十日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6+5支力量”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

公安分局: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安委〔2020〕8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渝公发〔2020〕13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14〕184号)要求,结合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带领农村“6+5支力量”加强农村道路执法,严格落实驻劝导站执法要求。

教管中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学生集中放假、返校及寒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交巡警大队:负责牵头排查从事“春运”的驾驶人、营运车辆、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超限超载治理,打击查处非法营运。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国省道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农村道路执法管控的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宣传提示。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督促业主粘贴拖拉机两侧和尾部的反光标贴,参与各级“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及时向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发送春运期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发布。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旅游行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强景区内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旅行社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应急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调查。

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检验项目和标准,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以及未按国家标准实施检验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交通):负责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强化行车安全管理,做好农村道路、桥梁及隧道相关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维护管理。

三、阶段安排

   (一)春运启动前(1月28日前)。完成春运工作动员部署和分析研判,提前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做好应急预案、工作措施、排班上岗等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应对提前返程客流。

   (二)春运启动(1月28日至2月10日)。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应对节前集中返程和物资运输高峰。

   (三)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强化节日自驾出行、中短途旅游、走亲访友的出行交通管理,抓好农村和景区交通安全,集中开展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整治。

   (四)节后返程(2月18日至3月8日)。坚持措施不变、力度不减、防控不降,持续做好节后返程阶段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确保春运圆满收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形势研判。针对春运较往年有特殊情况,受疫情和冷空气影响,造成留家人数较往年有所增长,增加了春运期间交通安全风险, 交安办、交巡警大队、公安分局、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交通)等部门要以回程、节中、返程为节点,强化大数据动态分析研判及运用,精确制导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根据道路行车流量、流向特点,合理调配运力、做好运输衔接。

   (二)治理源头隐患

1. 集中开展人、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9座以上租赁客车、公交客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非营运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八类重点车”及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各有关运营单位和企业,消除隐患。

公安分局要对“八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年检、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以及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及记分、交通事故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严格督促其整改。严禁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上路,确保春运期间安全问题得以把控。

2. 集中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以“三客一危”、客运场站、租赁企业为重点,交安办、公安分局、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交通)要督促强化隐患排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不合格的企业参加春运。

交安办联合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向企业传达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企业制定和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员工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梳理2018年至2020年被“三追两检一挂牌”的运输企业,检查企业春运安全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汲取教训,切实抓好春运安全工作。

交巡警大队要督促并加强对“三客一危”、货运企业、租赁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三客一危”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动态监管,按照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上线率保持100%,督促企业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及时给予处理。 督促相关运输企业对所属营运下线大客车、单位自备大客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加强车辆统一管理,严禁外借、出租,春节期间原则上停运,坚决杜绝非法营运。

   (三)排查治理道路隐患

 1. 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交通)、公安分局、农村路长对自建道路的隐患问题逐一排查,对易翻坠、易出事的急弯陡坡、长下坡、山坪塘、田改塘等危险路段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并在春运前复核隐患治理情况,发现设施被移除或者破坏的,要立即整改。未完成整治的,要立即向办事处领导汇报,并督促道路业主、管养责任单位采取堆条石、放沙包、安轮胎、设水马等方式加强临时防护,及时整改并完善警示提示标志。对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的,派出所备案,启动调查程序。

2. 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交安办、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交通)等部门单位,要按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围绕 “三类重点道路” “十类危险路段”,逐一排查治理警示、提示标识以及减速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缺失、污损的隐患;要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要针对通往群众祖宅、墓地的长期没有进行维护的道路进行排查,发现路基损毁、树木杂草遮挡路沿的,要及时清理遮挡物,设置警示提示标牌,安装锥形桶,设置警戒带;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果断封路。

   (四)强化路面管控

1. 抓好重点道路执法管控

   (1)农村道路方面,要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两手抓,将安全工作和防疫工作相结合,组织农村力量集中深入村社摸清村社群众的车辆、驾驶资质、返乡情况,督促“六支力量”每日上路上岗,增加巡逻防控的密度。

①突出防控重点。以农村客车、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九类车型”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七类突出违法”,严格“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②严格落实上勤上岗。交安办联合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农业服务中心等农村道路监管力量,要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勤务部署,落实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交巡警勤务大队、交安办要根据春节赶场日的出行特点,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制定交通安全防控和疏导方案,着力防范由于人流、车流交织混行,导致的交通事故。

③全面发挥劝导站作用。劝导站要坚持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上岗要求,结合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看、查、劝、宣、纠、报、封”要求,在赶集日、冰雪恶劣天气要延长上岗时间,强化劝导管控,尤其是要针对自驾返乡群体,加强对沿线路况风险的警示提示,防范走亲访友、回祖屋、上坟祭祖过程中,由于道路不熟导致的翻坠事故。要紧盯农客车、面包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高风险车型以及自驾返乡车辆,加大对超员、酒驾、违法载人等易肇祸违法的检查劝导。

公安分局每周上路巡逻执法不少于3次,要根据研判选择劝导站驻站执法,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上路和驻站均不少于4小时;交安办要落实领导上路检查规定,加强对“6+5”力量的统筹安排和调度指挥,并根据群众赶场日出行特点,春运期间每周驻站执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农村路长要全员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

   (2)景区道路方面。景区经营企业要加强景区停车管理,通过增加临时车位、远端引导提示等措施,严防因乱停乱放引发的交通拥堵。

2. 抓好交安行动。春运期间,交安办要协同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针对交通流量、流向规律,合理安排时间、选择路段、设置岗位、提升查处效能,形成严管态势。

3. 通过卫星定位系统记录数据查处违法。要建立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转递机制,交巡警大队要按照《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对该平台抓取的超速行为进行查处。

4. 集中开展货车执法整治。交安办、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道安办“2021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要求,对货车从企业源头管理、装载点称重把关、打击非法改装、路面执法严管、事故倒查追责进行全链条细化部署,对文件和会议要求逐项对照落实,有效压降货车肇事风险。

   (五)强化宣传提示

交安办、公安分局、白涛教管中心、村居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要突出“三客一危”重点驾驶人、“五类重点群体”安全宣传, 针对返乡祭祖、庙会赶场、商圈购物、景区旅游等出行特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牌、车载显示器,滚动播出实时路况,提示驾驶人注意安全出行事项,通过电视、广播、大喇叭、微信、短信、增设警示牌等形式,提前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本地节日期间的交通研判情况、交通组织方案、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农村路长、劝导员要对辖区内红白喜事主动上门打招呼、做警示,提醒不酒驾、不无牌无证上路、不超员。

   (六)强化应急管理

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春运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稳妥应对。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遇冰雪雨雾恶劣天气,交通、公安交管部门要组织铲冰除雪,并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执法车)带道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主干公路通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高亮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周正翔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交巡警大队、公安分局、应急办、交安办、农服中心(农技)、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交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交安办,由交安办周启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动员部署。要推动和组织召开“四个会议”,传导工作压力。一要提请办事处领导召开街道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量化目标任务,明晰部门职责。二要召开交安办工作例会(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细化部门工作任务,量化考核要求,制定督导方案;三要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明确6+5支力量上路、上岗工作措施,量化领导指导检查要求;四要督促运输企业召开春运交通安全动员警示会,对排查出的“十类”驾驶人,一律不得安排春运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春运期间,交安办要督促指导劝导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6+5支力量”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强化织协调,每十日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及时督促整改问题,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白涛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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