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1.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
2.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
根据《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我市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4个大类37个小类118个品目。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市农业农村委按相关规定测算确定后发布,各档次农机具补贴额详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四、申请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方式实施。
五、申请材料
1.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登记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跨区在生产经营所在地提出补贴资金申领的,还要提交土地流转证明或生产经营所在地存折证明);
2.邮政储蓄银行卡(折);
3.购机发票原件(具有购机者、生产企业名称、机具名称、机具型号、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等信息);
4.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应按规定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
5.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受理单位
白涛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
白涛街道:023-72706001(农服中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