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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608577042/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标题
  •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委员会关于开展扬尘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白管委发〔2021〕15号
  • 有 效 性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委员会关于开展扬尘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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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扭转园区环境脏、乱、差的被动局面,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提升维护园区整体形象,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园区范围内开展扬尘环境专项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规范和监管机制为要求,强化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全面整治园区内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有效减少扬尘污染,降低空气污染指数,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园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周边环境、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园区主、次干道路等。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1.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固定围档,确保现场有序隔离。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围挡应定期维护和保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 可能发生的施工作业工地,必须配备喷淋等降尘抑尘设施,实施湿式作业,减少扬尘。

3. 场地硬化、净车出场。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应进行混凝土硬化,现场道路做到畅通平坦,无散落物。工地出入口须安装车辆清洗设施及相应排水、泥浆沉淀和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保持净车出场。

4. 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建筑垃圾规范清运。施工现场粉末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用土工布、无纺布、密目网苫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及时规范清运建筑垃圾到指定地方,严禁随意倾到。

5. 现场渣土密闭化运输。现场项目部应与工程车辆证照齐全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化运输车辆,坚决制止运输中“抛、洒、滴、漏”现象。

   (二)切实加强园区道路清扫保洁

园区道路扬尘管控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继续加大园区主、次干道道路清扫、洒水抑尘作业,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大清理,做到路面和人行道无泥土。每天湿扫、洒水循环作业不少于2次,夏季适时增加湿扫、洒水作业频次,切实把降尘、保洁等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生产企业内部扬尘管控和周边环境治理

一是涉及粉尘作业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粉尘收集、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有效运行;二是强化企业无组织扬尘治理管控,严查物料露天堆存、物料露天装卸等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环境卫生常态保洁,企业每周不少于1次对企业内部道路进行清扫,适时对绿化带开展洒水保洁作业;每月组织开展1次企业围墙周边白色垃圾清扫活动。四是用煤企业要加强对厂外道路撒落煤尘清扫,运煤车辆出厂实行冲洗制度,提高冲洗质量。各企业要督促运煤单位落实车辆防尘措施,对未采取防尘措施的车辆实行“黑名单”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扬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园区成立扬尘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刘云任组长,园区规划建设处、安全环保所、园区开发集团、各企业环保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环保所。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由规划建设处牵头实施,各相关企业和施工单位配合落实。道路清扫保洁由园区开发集团负责实施。生产企业内部扬尘管控和企业周边环境治理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治理

安全环保所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整改销号;对督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未按标准治理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于屡教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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