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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4165/2021-00003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崇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2-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崇义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崇办发〔2021〕2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崇义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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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派驻单位:

现将《崇义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1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义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水旱灾害风险,规范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程序,科学、合理、有序、高效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涪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涪陵区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实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联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五)灾害分级

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等,分为洪涝灾害、干旱灾害两大类。其中,洪涝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干旱灾害划分为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崇义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街道减灾委员会应急总指挥部的统筹领导下组织指挥全街防汛抗旱工作。由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一指挥全街的洪旱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街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协调,参与拟订全街防汛抗旱政策和制度,组织制定防汛抗旱规划、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等。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旱宣传、新闻监督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救灾工作,宣传抢险救援中的先进典型;负责防汛抗旱网络宣传及网络舆情监督;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将防汛抗旱重点工作纳入全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争取纳入区级、市级及以上投资计划;负责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街道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负责督促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负责水利工程险情前期处置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通信应急保障;负责因洪涝引发的通信事故的牵头处置;对影响汛情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对全街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及时预报及滚动监测预报;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向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气象信息,及时通报重要灾害天气信息;负责长江的水情监测和洪水预报,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提供预报和实测信息,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协调、统筹工作,指导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财政办:配合做好中央和市级防汛资金的申报,把全街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和救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经济发展办:负责管理范围企业的防汛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的用电、气供应保障;负责因洪涝引发的电、气等事故的牵头处置,确保第一时间恢复正常;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负责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生活物资的组织、供应。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已办理完善建设手续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严格执行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负责城市内涝的防治,牵头处置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建筑施工、房屋安全等事故,负责衔接住房城乡建委做好抢险救援大型装备物资的调运;负责牵头做好交通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因洪涝灾害受损、受阻的抢险保通工作;负责因洪涝灾害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的建议,指导消除事故现场遗留的污染物,参与事件的调查工作。

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编制全街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助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领导,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启动应急响应,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参加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村居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城市所属市政设施防洪安全,负责城市所属市政阻碍行洪的障碍物的清除,牵头组织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防汛救灾及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因洪涝灾害损毁的所属市政设施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恢复运行。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对游客防汛知识的宣传引导;负责各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整治,协调参与景区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开展洪涝灾害发生后的景区限流、人员疏导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功能齐全,能及时启用。

退役军人服务站:组建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做好人员队伍建设和抢险装备配置,开展针对性训练、演练,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救灾。

教管中心:负责本系统防汛安全,全面保障校区、校舍防汛安全;加强对师生洪涝灾害基础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常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派出所:负责防汛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制、交通疏导;确保应急抢险道路的畅通;打击破坏防汛、水文、通信设施以及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维护水利工程和通信设施安全;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受灾区域正常的社会秩序。

崇义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把防汛抗旱规划纳入全街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负责全街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系统防汛安全,全面保障医院防汛安全及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医疗救护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风险评估,有效防控风险。

在汛期,要严格落实社区日巡查、相关部门周检查、街道月抽查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对重点部位、区域进行实时监测。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绘制本地区的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组织编制和修订各类防汛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加强洪涝灾害趋势分析会商,做好抢险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等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识别、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做好安全度汛准备。街道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有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时,要立即报告区应急局及区委、区政府。

   (二)信息收集报送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社区要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应急管理办核实情况后,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区应急局。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灾害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伤亡及被困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三)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受山洪灾害威胁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落实监测预警人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受威胁群众发出预警信号,及时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和抗灾救灾,并报告街道应急管理办和相关部门。

2.预警准备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⑴组织准备。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⑵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

    ⑶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

    ⑷督查检查。按社区日巡查、相关部门周检查、街道月抽查的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3.预警级别

预警共分为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洪涝灾害预警、工程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等六类。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和一般(Ⅳ级、蓝色)四级。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

   (二)先期处置

水旱灾害发生后,各社区应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三)灾情报送和处理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社区要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应急管理办立即核实情况,并在10分钟内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应急局和区政府,1小时内书面报告。如遇较大以上洪涝灾害或紧急重大险情发生后,街道要立即核实情况,并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政府,3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

   (四)抢险救援工作现场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受灾情况,成立现场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落实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2.抢险救援组:由应急管理办牵头。负责确定抢险救援方案,提出处置工作建议,组织救援力量,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3.秩序维护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设置水旱灾害现场警戒区,组织人员疏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4.医疗救护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办牵头。负责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后勤保障。

6.善后处理组:由应急管理办牵头。负责组织筹集救灾资金及物资,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落实灾民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协调服务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

要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送、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及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

   (二)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完善街道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练等制度,壮大队伍力量,开展队伍训练,全面提升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水平,为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水旱灾害提供保障。

   (三)物资装备保障。应急管理办要按照“属地应对、贴近实际、适量储备”的要求,建立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装备库,储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并准确掌握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装备储备情况。

   (四)经费保障。建立防汛抗旱应急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五)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现场条件建立救生通道,按照规划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相关设备设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

六、宣传、培训、演练

   (一)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法律法规和避险自救知识,增强全社会洪旱灾害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

   (二)培训

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组织街道应急抢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演练

街道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本地综合性演练,各相关部门和相关社区每年至少组织单项性演练1次以上。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和情势变化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

   (二)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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