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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4165/2023-0002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崇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4-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崇办发〔2023〕3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字 号: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派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区政府有关规定,经2023年4月21日街道党工委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崇义街道举报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涪崇办发〔2017〕185号)1件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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