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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4165/2020-00003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崇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5-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崇办发〔2020〕6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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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派驻单位:

   《崇义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义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编制崇义街道办事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为了有效防御因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崇义街道办事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结合我街辖区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三、编制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二)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三)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辖区范围内社区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地貌特征

崇义街道位于涪陵江南主城西城,幅员面积11.24平方公里,辖13个社区、1个移民小区,常住人口15.1万。境内地势起伏较大,地势总体呈东北低,西南高,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

二、气候特征

崇义街道地处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8.2℃。全年降雨多集中在夏秋季,其中5-10月降雨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且降雨的时空分布极为不均。年均降雨量为1072毫米。降水是引起流域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

三、河流概况

崇义街道办事处境内河流为长江水系干流,长度7.6公里。

四、重点山洪灾害区域社会经济状况

崇义街道办事处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包括2个居委会,共涉及5个居民小组,威胁总人口288人,总户数95户,村民居住的房屋多数为现修的两层小楼,无土木结构,家庭经济情况多为Ⅰ、Ⅱ类,住房情况多为Ⅱ、Ⅲ类。

第三章  山洪灾害危害及成因分析

一、山洪灾害的基本特征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受暴雨影响,山洪暴发而给人类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溪河洪水泛滥,并伴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从街道历年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暴雨出现频率高,季节性强。每年5-9月是我街的主汛期,也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多年的山洪灾害都集中在此期间,给我街部分村的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危害。

   (二)暴雨山洪出现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我街国土面积11.24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达40%以上,容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山体滑坡,造成山洪灾害。

   (三)破坏性强,危害大。山洪灾害瞬间成灾,猝不及防,山洪造成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河堤冲毁、房屋倒塌,严重破坏基础设施。

   (四)水毁工程恢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山区的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农田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二、山洪灾害成因分析

   (一)高强度的降雨是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由于受川东、川西两大雨区的控制,街道多年平均降雨量1072毫米,但每年的5-8月是强降雨季节,雨量集中、强度大、冲刷严重,易引发山洪灾害。

   (二)特殊的地形地质是诱发山洪灾害的基础条件。街道发生山洪灾害的区域地形、地貌类型较复杂,其阶梯式的地势水平和梯度的变化,对洪水组合产生显著影响,造成严重的山洪灾害。

   (三)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从街道的地质看,相当一部分的山峰岩石裸露,地表支离破碎,土壤土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具备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

   (四)现有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老化是造成抗拒山洪灾害能力减弱的重要原因。街道现有山坪塘22口,由于开挖建设时间较长,年久老化,部分山坪塘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抗拒山洪灾害的防御能力。

第四章  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和社区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在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防汛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街道内各社区成立以社区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成立一支以基层干部、志愿者、民兵为一体的应急抢险队。

二、工作职责

   (一)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秦芝明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街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预案中的各项任务,执行上级防灾指令,根据防灾减灾的需要,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救灾物资,开展抢险和人员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副主任陈启云担任,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各组协调、熟悉预警流程与启动预警条件、掌握危险区人员财产安全情况。

   (三)监测组:梅代权任组长,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滑坡点的位移信息。

   (四)信息组:黄彬任组长,负责对区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五)转移组:杨红任组长,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照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六)调度组:戴士洋任组长,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七)保障组:陈俊百任组长,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八)应急抢险队:龙亚任队长,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九)信号发送员:由吴云、秦文礼担任,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险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警信号发布警报信号。

第五章  山洪灾害防御实施措施

一、山洪灾害防御准备措施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预见性差,可预见的时间短,但只要通过一定的防御措施,还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汛期开展大检查。汛前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各种水利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认真检查;二是对桥梁、道路进行检查;三是对河道的行洪能力进行检查;四是对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区域进行认真检查,掌握危险区的人口、财产、道路交通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二)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群测群防”。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提高防灾意识,熟悉防灾措施。特别是通过预案宣传,使危险区域的群众,要熟知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全地点等,达到防灾、避灾,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山洪灾害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强度和降雨范围,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时,即24小时降雨量在50-80毫米时,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到暴雨时,即24小时降雨量在80-150毫米时,为山洪灾害中度危险预警,称为二级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时,即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时,为山洪灾害高度危险预警,称为一级预警。另外由于汛期降雨极不均匀,气象部门可能预测不到局部小范围的降雨天气,因此一旦发生局部强降雨时,各社区必须及时根据当地降雨时的降雨强度判断山洪灾害级别。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危险区域,可提高一个级别。

三、山洪灾害预警实施措施

三级预警实施措施:由街道根据区气象部门提供或防汛指挥部通知的雨情信息通知社区发布三级预警。由社区干部带队,组织周边群众成立巡逻小组。开始降雨后,巡逻小组携带报警设备及通讯工具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同时马上报告街道主要领导。并组织群众向事前指定的安全地点转移。

二级预警实施措施:由街道根据区气象部门提供或防汛指挥部通知的雨情信息通知社区发布二级预警,在相关社区启动三级预警的基础上,联系社区的街道部门干部参加巡逻,降雨后,每隔1小时,由带队的街道干部向当天街道政务值班的带班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进行及时联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危险区域的群众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安全地点转移。在报警以后,马上报告区防汛指挥部。街道指挥部指挥长要迅速赶往该地区指挥抢险救灾。

一级预警实施措施:由街道根据区气象部门提供或防汛指挥部通知的雨情信息通知社区发布一级预警,街道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在降雨前到达易发灾害地区,靠前指挥。降雨后每隔半个小时由巡逻队带队的街道干部向联系社区的街道领导报告巡逻情况,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危险区域的群众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安全地点转移。在报警以后,马上报告区防汛指挥部,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报警方式

报警可采用手机、铜锣、手持报警器、社区广播的方式。考虑到暴雨往往出现在深夜,并可能有大风。雷鸣干扰及停电的可能,巡逻队要配备强力照明灯,并按事先约定的灯光报警信号,采取灯光信号报警,并派专人时刻监视报警信号。

五、转移路线及地点

转移路线、地点的确定:转移路线应选择行走方便、畅通无碍;转移地点应循序就近、位高、安全的原则。具体转移路线及地点由各社区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和人数制定。转移时,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残儿童后一般人员的原则。由社区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做到不漏掉一人,确保转移安置中的安全。

六、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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