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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958923399/2026-00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木乡
  • 成文日期
  • 2026-02-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镇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镇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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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财务工作情况

2025年,在大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镇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年总体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服务全镇经济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增强财政在我镇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能力,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全镇财政总体运行平稳。

二、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万元,增长167.4%,完成年初预算的280.4%,其中税收收入106万元,增长165%,完成年初预算的278.9%,非税收入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72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后,收入总量为229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万元、结转下年66万元后,支出总量为2297万元。

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1.91万元,增长-44%,完成预算的186%。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提升依法依章程履职能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32万元,增长-24%,完成预算的142%。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事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24万元,增长19%,完成预算的97%。主要用于保障就业、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80.73万元,增长20%,完成预算的82%。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48.52万元,增长2%,完成预算的105%。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等。

——城乡社区支出94.18万元,增长-26%,完成预算的149%。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城管等事业支出。

——农林水支出417.62万元,增长-19%,完成预算的130%。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事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8.66万元,增长17%,完成预算的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3、平衡情况

2026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97万元,2026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万元,上级补助1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万元,结余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我镇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三、2026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1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4万元,非税收入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2000万元,上年结转64万元,收入总量2174万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安排思路

我镇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保人员、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的支出顺序,坚持“以收定支、有保有压”的总体思路,按照“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的要求,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争取资金,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人员、运转和基本民生需要,重点保障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切实做到分类保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统筹财政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发挥财政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7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支出总量217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提升依法依章程履职能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万元。主要是保障文体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公共文化,支持文化产业、文物保护、体育事业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事业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落实各类人员就业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残疾人事业、老人和儿童社会福利、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供养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84万元。主要是保障卫生健康管理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落实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扶助政策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89万元。主要是保障规划、城建、市政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支持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转,市政设施维护、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等。

——农林水支出304万元。主要是用于相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日常运转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涉农惠农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江河堤岸治理、水土保持,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等。

——住房保障支出91万元。主要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

——预备费安排2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6年我镇预计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2026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抓开源,筹资金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税源新增长点。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于投资促进工作全周期,为企业量身定制服务内容,全面落实好当前的纾困惠企政策。加强税源监控,建立重点税源全程跟踪、零散税源有效监管等管理机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收入有效增长。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从存量政府资产中挖掘潜力,为持续发展争取财力空间。结合相关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抓“节流”,保重点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也要保证镇村振兴、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正常运行。进一步清理财政存量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切实按项目年度用款需求编制预算,努力实现实际用款需求与年度预算安排的精准匹配。

(三)抓“增效”,控风险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底数,制定管理办法,盘活闲置资产。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涪陵区大木镇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

      2.涪陵区大木镇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续)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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