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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854R/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敦仁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敦办发〔2021〕11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社区、各科室、街道各单位:

   《敦仁街道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敦仁街道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国内多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特别是浙江绍兴、陕西西安等地聚集性疫情,街道辖区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防控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涪肺炎指办发〔2021〕287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防境外输入各项措施、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应对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防境外输入各项措施

   (一)加强社区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来涪返涪人员排查措施,加强排查力度,上级推送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按照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岗中管理和岗后监测。(责任单位:平安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二)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对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垃圾污水处理、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对解除隔离后应居家健康监测的,须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按照要求落实后续管理措施。

严格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责任单位:平安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三)加强志愿服务,保障隔离观察人员、封闭管理小区人员基本生活。各村(社区)要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对志愿服务队伍的培训,熟悉各项服务工作。随时备勤,适时开展对封闭管理人员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责任单位:各社区)

三、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落实常态化监测。严格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口非冷链货物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人员、农贸(集贸、海鲜)市场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药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进口环节、医疗机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及物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其中,对入境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进口冷链相关企业、进口非冷链货物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至少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工作人员家属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均纳入应检尽检、免费检测范围。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4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经发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扩大“两节”期间监测范围。根据节日期间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特点,在常态化监测基础上,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跨省(区、市)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景区一线工作人员、住宿行业一线接待人员等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28天内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地面、墙壁、物品表面进行核酸检测,每次采样不少于3件,2个月内要实现辖区上述医疗机构检测全覆盖;对村民活动室、棋牌室、网吧、休闲娱乐室、洗浴场所、公共卫生间、村综合服务中心、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抽检,每类场所每次采样不少于3件,春运期间实现1次全覆盖。对车站、途客运站的公共卫生间环境等重点场所环境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责任单位: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等)

   (三)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责任单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要定期上报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以及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的核酸检测数据以及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适时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经发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四、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出行人员要求

1. 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2. 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3.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天以上且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重庆市内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所在单位要通报单位所在辖区社区,由单位所在社区通报目的地区县。

4.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社区和所在单位要督促落实。

5. 各有关企业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6. 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跨省(区、市)流动后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一旦辖区发现本地疫情,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跨省(区、市)、区县出行,在划定的管控区域和风险区域人员要严格执行出行管理规定。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经发办等部门要联合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对外发布我区人员出行要求。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

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境内重点地区来涪返涪人员排查管理。根据来涪返涪人员近期旅居史和感染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1. 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推送区域协查的来涪返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协查人员排查工作,确保24小时内完成时空伴随人员、48小时内完成重点区域驻留人员协查任务,确保区域协查数据协查率达到100%,重点涉疫人员协查“不漏一人”。

2. 对高、中风险区来涪返涪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 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涪返涪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 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涪返涪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涪返涪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5. 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涪返涪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涪返涪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高、中风险区所在地或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

市所有来涪返涪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

6. 对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的来涪返涪人员,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7. 其余市外来涪返涪人员,引导其24小时内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

   (四)加强返乡人员排查。所有外省(区、市)返乡人员及本市高风险岗位人员返乡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社区要做好14天内境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我市高风险岗位人员返乡后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其他非境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尽快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五)落实全方位排查。依托疫情防控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响应跨省(区、市)协查任务请求以及区推送协查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排查,按需发送提醒短信、进行健康码转码;完成协查任务后,及时反馈排查结果。重点场所要加强来涪返涪人员健康码(含行程码)查验,要引导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岗位的来涪返涪人员利用“社区报告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各社区要及时排查,按照健康管理要求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要加强社区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社区要利用小区登记、社区居民报告、外来人员主动报告等方式,掌握所有市外来涪返涪人员信息。酒店、宾馆和民宿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措施,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市外来涪返涪人员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本单位市外来涪返涪人员信息,按有关规定接受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理。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等)

   (二)加强公共场馆疫情防控。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加强防疫物资准备,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日常监测制度,加强密闭区域或相对密闭区域通风换气,做好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鼓励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责任单位: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等)

   (三)强化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防控。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每日开展院感巡查。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强重点部门环境的清洁消毒。定点医院严格执行“不陪护、不探视”规定,非定点医院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做到“一人一护”、固定陪护。(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集中隔离场所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预备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康复期患者及其他重点人员要分楼层或分楼栋隔离。集中隔离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不得随意外出走动,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必须双采双检,确保检测质量。落实物品分区管理,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内物品不能随意交叉使用;相关使用的物品要严格做好消毒措施。隔离场所要至少设置“点长”1名,配齐各类工作人员,确保服务保障和管理到位。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实行轮班制,工作期间一律在岗集中封闭管理,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闭环转运,加大核酸检测频次,离岗后要实行“7+7”管理和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平安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责任单位:街道各相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等)

   (五)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各社区、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引导公众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六)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目标人群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做到重点人群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一11岁人群疫苗接种,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落实全流程管理责任,保障疫苗安全、接种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落实医疗救治“四有”要求,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加强针、提高加强针接种率。(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等)

六、强化应急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始终保持激活状态,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组织体系不变、人员在岗。各社区要完善一触即发的平急转换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有效应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辖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做好人员准备。建立派出所、平安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协作机制,组建由派出所牵头的流调队伍,负责溯源调查。持续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消杀、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要按照常态化培训和演练要求,定期开展多行业、多层次全员培训和演练,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平安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应急办、派出所、各社区等)

   (三)做好物资和设施设备准备。加强设施设备改造及维护,规范发热门诊设置。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要以应对全员核酸检测为核心,强化区域统筹、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核酸采样套装要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多人份和单人份套装比例;核酸检测试剂和提取试剂要确保与检测设备匹配。各采样台要按照相关物资3天的用量备足基础储备。要强化防护物资等物资储备,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要在基础储备的基础上,根据集中隔离观察人员数量和观察点使用时间,及时补充相关物资。医疗机构储备床位数要以按照满足45天满负荷运转为目标,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党政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财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四)快速有效处置疫情。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同步启动结果复核与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果断处置。根据区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精准划定和管控相关风险人群和区域,边流调边管控,适当扩大密切接触者追踪范围并加强管理。尽早划分社区管控区域,实现分区分类管控。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加大区域协查力度,对收到的协查人员信息,要综合利用多部门信息,精准判定风险人员。迅速组织核酸检测力量,提高日采样、检测能力。坚决做到集中隔离、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统一转运收治于集中收治定点医院。(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本行业、本辖区工作方案,严格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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