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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319350D/2021-00001
  • 主题分类
  • 林业;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江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江北办发〔2021〕3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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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林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结合我街实际,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党政领导责任,着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保障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现将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

各村(社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灾、救灾、减灾的思想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森林防火“七道”监管责任防线的要求,逐级完善防火责任制,重点时段要开展全面的防火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问题,各村(社区)及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森林防火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森林防火氛围

各村(社区)和林区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防线,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要采用一切可采用的宣传工具(广播、横幅标语)、方式和手段,进行有效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人人讲防火,人人参与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火源管控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任务。

   (一)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进入林区旅游、上坟祭祖和农事生产用火较多的时间段,要严格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做到上坟祭祀要规范行为,清除现场可燃物,香火不熄人不离;松材线虫疫木焚烧用火要管控好,不能有闪失;严控林区游玩人员搞野炊和一切用火行为。       

   (二)在伏旱高温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村(居)民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和禁止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安排人力对辖区森林进行巡逻监控,在关键部位设卡封山禁火,对入山人员、车辆进行防火管控登记,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千方百计确保森林安全;各村(社区)组建森林火灾应急队伍,做到最快时间反应处置,街道半专业队督促检查各村(社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情况、村(社区)森林防火检查点、巡山护林履职尽责情况,要利用好《村规民约》和相关法规严肃查处一切林区违章用火,抓住事例警示和教育他人。

   (三)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各村(社区)要对重点人员(痴、呆、傻、精神病人)逐人进行登记,落实监管责任人;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和老人的护,并对监护人落实包保责任,狠抓火灾的源头控制,确保森林防火不出问题。
    四、强化应急准备,积极应对突发火情

各村(社区)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认真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准备工作,并报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责任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应急物资应取放方便快捷。一旦发生火情,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临一线指挥,扑火应急队伍应精干,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工作,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森林防火时期,辖区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特别是节假日和高温伏旱期间,街道值班同志要每天到村(社区)巡逻检查防火布控情况,值班人员要24小时到岗到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要严格执行森林火情事故归口逐级报告和火情核查报告制度,所有防火责任人员和值守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履职尽责、坚守岗位不严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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