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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319350D/2022-0010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江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北街道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江北办发〔2022〕12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北街道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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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村(社区):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激发广大群众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街道加快建设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和《涪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江北街道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

现将《江北街道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北街道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

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新模式,坚持创新引领,考核激励,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持续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下足“绣花”功夫,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逐步实现“美丽江北”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思路。着力促发展、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最突出、最直接、最现实的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机制。坚持街道主导,村(社区)参与、平时暗访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客观事实和数据说话,务求考核结果与工作实际相一致、与群众评价相一致,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考核范围、对象

考核对象为江北街道14个村(社区)。

三、考核方式

通过日常巡查、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方式,实行季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督促村(社区)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每季度召开人居环境整治专题会议,成立责任领导小组,制定人居环境整治方案、保洁制度。落实专职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建立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每月开展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队卫生大扫除和卫生评比活动等。重点开展“最美庭院”“最美阳台”“最美微菜(花)园”“文明家庭”等项目为载体的评比评选。教育农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每月开展公共基础设施、配电箱、居民雨棚、防护网外干墙砖等安全隐患排查;化粪池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清掏,杜绝粪水横流。

   (二)容貌整洁,突出针对性。对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管理效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现场考核检查,包括辖区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垃圾清运、畜禽散养、生活污水等。检查点位:辖区可视范围、居民点、公共活动场所、村社道路、农户庭院、沟塘渠堰等。

   (三)加分项。逐渐完善村级阵地、重要节点、公共场所、道路两旁及院落房前屋后因地制宜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建设。新增非政府项目投入道路两旁地被绿化和节点绿化实行加分;本村(社区)人居环境工作在被区上认可的官方网站、报社、电视台报道实行加分。新时代积分制推广且群众参与达50%及以上的,实行加分。

五、结果运用

通过日常巡查、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综合考评,村(社区)考评总分为100分(加分项另行计算),实行倒扣分制。成绩得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排名不得出现并列情况。

   (一)每季度考评结果定期向全街道通报,实行以奖代补: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4名,分别奖励现金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季度一次考核末两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驻村领导谈话提醒;季度连续两次排名末两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分管乡村振兴的领导约谈;季度连续三次排名末两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主要领导约谈。   

   (二)全年考评结果,纳入当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被区级及以上媒体通报的,季度考核纳入“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考评组由乡村振兴办牵头,人大办、农服中心、规建办、交通办等多部门组成。

   (二)被考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注重日常工作成效,积极查找短板,认真对标整改;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应付。

七、本办法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北街道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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