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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319350D/2022-00106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江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北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江北办发〔2022〕47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北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现将《江北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北街道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街道办事处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全街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安阳和新疆乌鲁木齐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11·28”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视频会工作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我街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街道各有关部门、村(社区)组织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可燃雨棚四项整治重点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前期排查的高层建筑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社服中心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开展消防用水问题日常巡查与维护保养,除用水以外的其他消防设施严重问题,按计划推进整治。元旦、春节期间,江北城管执法大队要会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建环保办、江北派出所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对“生命通道”严重堵塞小区(道路),“一小区一对策”开展整治。

   (二)组织开展厂房库房和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经发办组织对工业厂房库房、农贸市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紧盯厂房库房违规住人、违规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动焊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10人以上的自建房开展再排查、再摸底,持续紧盯经营性自建房违规住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管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取得合法手续等10类问题,确保2023年3月底前,一般问题整改完毕,2023年底前,重、难点问题对账销号。

   (三)深入推进医疗及养老机构整治。社服中心要对辖区医疗机构非法经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铁栅栏,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手段严肃处理。社事办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场所内吸烟、电动轮椅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违章动火动焊等不规范行为,落实“六个严禁”刚性措施,各养老机构全部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2022年底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清零”,督促单位全面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各村(社区)组织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江北城管执法大队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违章搭建、违规设置铁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社服中心牵头组织社区网格人员、物业保安等基层防控力量,广泛发动物业小区“小广播”、农村“大喇叭”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查”,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推广安装联网式感烟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等技防设施。社事办牵头加强对老弱病残孕等火灾高危人群的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结合各类宣传活动,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各有关部门分时段组织对节庆活动、易燃易爆、文博单位、景点、民宿等区域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全国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对区“两会”等全区性重大活动场所,涉及部门、村社及单位要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安排力量现场检查、执勤值守,确保现场安全。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10日前)。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3月25日)。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检查督导、通报调度。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用火用电用气陡增,加之受疫情防控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对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梳理分析,剖析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

   (三)强化综合施策。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落实属事属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格隐患查处,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督办的督办。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严格督导问效。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和年度消防工作检查重要内容,加强明查暗访,推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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