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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319350D/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江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23
  • 标题
  • 涪陵区江北街道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江北街道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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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年街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8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6%。上级补助收入1408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

2.基金收入。2021年基金收入665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8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89万元。基金收入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基金。

   (二)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28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096万元,上解区级支出184万元,当年结余6万元。本级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万元,同比下降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万元,同比增加15.6%;卫生健康支出105万元,同比下降22.2%;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同比增加24%;城乡社区支出178万元,同比下降23.3%;农林水支出857万元,同比增加1.9%;住房保障支出84万元,同比增加44%。

2.基金支出。2021年基金支出665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6029万元,当年结余630万元。本级支出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支出5729万元,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3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同比减少0.74万元,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缩接待开支,降低运行成本。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629.06万元,其中货物类2.8万元,工程类626.26万元。

   (五)本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区财政共计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3789万元。

2021年,街道财政按照“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等相关要求,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得当,财政总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上,受新冠疫情影响,辖区企业税收收入不高;受用地控规等影响,招商引资难度大,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支出上,“三保”支出压力持续增大,安全稳定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社会保障类各项配套资金难以筹集,本级债务化解难度大。

二、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街道财政收支形势

根据当前形势分析,预计2022年受新冠疫情、宏观经济下行等不确定因素,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税源拓展渠道不多,

预计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不大。本年度街道将继续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三保”要求、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等相关规定,在“收入基本持平,刚性支出增加”的形势下,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全力保障街道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

   (二)预算编制主要思路

坚决按照市委财经委“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的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监管调度重点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三)2022年街道重点工作

1.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协税职能,狠抓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持续加强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管理,在减免条件的审核上从严把握,继续保证增收效果;深挖增收潜力,督促建立税源台账,全面掌握企业税源变化,及时做好纳税服务。

2.规范预算支出

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的顺序,安排财政支出,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坚持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继续加强对支出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3.严格资金监管

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严格项目资金监管调度,规范专项资金审查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化解本级债务

将“消赤减负”作为本级财政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聚焦财源建设,抓好全年收入,扩宽债务消化空间。

   (四)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收入情况

2022年街道本级公共预算收入3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4%。

——增值税11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2%。

——企业所得税2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3%。

——个人所得税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3.1%。

——资源税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5%。

——城市维护建设税2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9%。

——房产税1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8%。

——印花税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9.3%。

——城镇土地使用税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4%。

——耕地占用税12万元。

——非税收入2万元。

2022年基金收入630万元,均为上年结转补助的移民专项资金。

2.支出情况

2022年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8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人大正常履职基本支出需要,宣传、教育、平安稳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各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文体事业正常运转需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武装等各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铺地资金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基本支出需要。

——城乡社区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城乡管理基本支出需要。

——农林水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基本运转、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和村居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预备费3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救助等支出。

——专项上解支出176万元。


名 词 解 释

1. 三保支出: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2.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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