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综合办事机构
街道下设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以上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管 理协调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 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
2. 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 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 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6. 各内设机构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工委副书记按有关规定配备。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 作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 1至 2 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担。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15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0.7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9.52万元,主要是单位新进人员增加及五险基数上涨。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15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5万,农林水支出395万,住房保障支出83.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9.52万元,主要是单位新进人员增加及五险基数上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0.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0.77万元,比上年增加32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45万元,比上年增加93.2万元,主要原因是26年单位新进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30.33万元,比上年增加236.33万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28.28万元,比上年增加82.8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新进人员增加及五险一金调标费用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0.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敏 联系方式:13638255999
附件:江北街道政府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