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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844/2021-0002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焦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城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和“五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焦石府发〔2021〕6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城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和“五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镇辖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焦石镇全面推行城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和“五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2021 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焦石镇全面推行城镇综合管理

“门前三包”和“五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要求,按照区城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城市综合管理“门前三包”和“五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城管发〔2021〕46号)精神,落实城市管理“马路办公”和“大城智管、大城细管、大城众管”等系列工作部署,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楼栋、临街门店等。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门前三包”及“五长制”工作由焦石镇政府牵头,下设办公室在村镇服务中心。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职责,严格对照《重庆市涪陵区“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细则》(试行),全面抓好区域内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街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倪兵任街长。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检查考核、推进实施全镇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督促指导责任街区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开展工作。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二)路长。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实行路长制,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任路长,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副路长,主要负责监督责任路段(本单位)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巷长、楼长、店长解决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负责责任路段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具体指挥和调度,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确保路段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责任路段所属社区巷长、楼长、店长履行职责。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三)巷长。背街小巷实行巷长制,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新井社区、东泉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巷长,主要负责解决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督促区域内楼长、店长落实具体责任。加强责任区域工作巡查,督促城管协管员履行职责和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督促所辖门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四)楼长。居民社区楼院楼栋实行楼长制,由村(社区)四职干部、志愿者担任楼长,主要负责宣传、劝导、督促、协调、解决楼宇及周边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落实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对责任楼栋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倒乱扔等问题进行监督、劝导、督促整改。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五)店长。临街门店实行店长制,由门店经营者或企事业负责人担任店长,主要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要求为:

一是包卫生。

1. 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规范垃圾投放,保持环境整洁。

2. 建构筑物临街门窗、橱窗、门店招牌和景观照明设施保持整洁美观。

3. 建构筑物临街屋檐、窗檐、顶棚、阳台无污垢和积存垃圾。

二是包秩序。

1. 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和乱丢乱倒行为。

2. 无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和标识行为。

3. 无环境噪声污染,无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行为。

4. 无在树木及护栏、路牌等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行为。

5. 无丰辆乱停放行为。

6. 无违规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行为。

7. 无散养家畜家禽行为。

三是包设施

1. 不得擅自拆除、侵占、关闭环卫设施,不得擅自损坏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

2. 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

3. 不得擅自损坏城市道路、桥涵、照明等相关市政设施。

4. 不得擅自损坏城市道路、桥涵、照明等相关市政设施。

5. 户外招牌无残缺、无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

6. 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设施设置符合规定。

三、工作任务

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要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实施“承包管理”,重点加强以下城市综合管理内容的监督检查:

   (一)看市容秩序。有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和游商游贩;有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有无乱挂横幅、标语和绳索;有无散养家畜家禽;有无在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有无乱搭建、乱堆放等。

   (二)看广告亮化。有无“一店多招”现象;有无违规设置商业标识、灯箱、窗贴和海报;有无破损、字体残缺、断亮的广告和招牌;有无占用公共设施、树木、绿地等设置户外广告、灯箱、标牌等;有无无灯区或有灯不亮现象;景观照明设施是否规范设置、容貌整洁、运行正常等。

   (三)看市政设施。道路声屏障、标志牌、分隔带、护栏、隔离墩等是否设置规范、外观整洁;桥隧是否运行正常、容貌整洁;有无车行道路面坑洼、鼓包、破裂和人行道板、路沿石缺损、松动、歪斜;有无公安、交通、通信、电力等配套设施破损、歪斜、锈蚀和检查井缺损、沉陷及冒溢;有无乱接管道、乱排污水;河道有无污水乱排放、垃圾积存、护栏设施破损等;有无施工现场物料堆放不齐、工地围挡不合要求及其他文明施工措施不全等。

   (四)看空间立面。有无空中管线违规设置或杂乱;有无在市政道路范围内违规设置亭棚;有无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破损、脏乱;有无在桥下、阳台、顶棚等积存垃圾等。

   (五)看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是否规范,有无卫生死角、烟头、污水污渍、泥垢、积存垃圾;有无乱焚烧垃圾行为;果皮箱、垃圾桶是否整洁、完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餐厨垃圾是否做到应收尽收;公厕是否做到规范开放、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是否结合实际落实第三卫生间、免费厕纸、中英双语标识标牌等服务功能;垃圾清运及其他机械化作业车辆是否错峰运行,车辆是否做到无抛冒滴漏、超载超限、外观脏乱等。

   (六)看园林绿化。有无黄土裸露、积存垃圾、杂草丛生;有无缺株、枯枝、残桩或修剪不规范;有无圈占或毁损绿地;有无在绿化植物上乱拉乱挂物品等。

   (七)看停车秩序。有无车辆随意停放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有无擅自设置地锁、路障和摆放废旧杂物占用车位;有无车位设置不合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等。

   (八)看小区楼院。有无在楼院公共区域乱堆放、乱搭建、乱圈占、乱牵挂、乱贴画、乱扔乱倒和违规饲养动物、种菜;是否规范设置宣传张贴栏或便民服务栏;相关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落实日常管理人员等。

   (九)看管理执法。是否管理随地吐痰、乱穿马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是否切实落实“门前三包”、“马路办公”责任制等工作;是否落实管养作业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巡查执法;是否组织保洁人员规范作业;是否及时发现、处置城市管理问题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

四、工作方式

城市综合管理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五长”要通过“马路办公”、快速反应、工作例会、督促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

   (一)实行“马路办公”机制。全面推行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街长、副街长每周不少于1次,对巡查发现的和路长反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判和交办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单位解决;路长每周不少于2次,对巡查发现的以及巷长反映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及时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将问题传递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纠正和处置;巷长每天不少于2次,对巡查发现、楼长反映和居民群众投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置;楼长每天不少于2次,对巡查发现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及时上报巷长,并进行纠正和劝导;店长随时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

   (二)推行快速反应机制。街长依据职责任务及时梳理、研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组织安排辖区内的路长、巷长、楼长、店长,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问题,做到责任明确、反应敏捷、处置高效。

   (三)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建立“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研判、部署、协调、解决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问题。街长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实施梳理责任区域内的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每周组织召开1次碰头会,每月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不少于1次,路长每月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不少于2次,巷长和楼长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院坝会或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问题。

   (四)健全督促落实考核机制。要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五长”工作台账。要建立内部督查考核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要组织开展最美街区、最美游园、最美路巷、最美阳台、最美楼顶和门店市容市貌流动红旗评选活动,镇政府每季度对“门前三包”、“五长制”以及其他创新情况加强督查考核,排名通报,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月考核运用,并对“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推行城市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经验,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按照全域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将辖区大街小巷城市综合管理责任细化明确到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并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抓好“门前三包”、“五长制”的具体落实。同时,完成门店承诺书的签订。

   (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辖区内“五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互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判、解决疑难,推动城市综合管理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大城众管的要求,全面动员、共同治理,发动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城市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引导辖区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响应、支持、配合和参与城市综合管理,努力营造人人爱护城市环境、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确保“门前三包”、“五长制”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涪陵区焦石镇“门前三包”“五长制”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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