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844/2025-0003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焦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决算公开
字 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

2.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 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6.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文化服务中心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承担文化、体育等相关服务工作

7.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提供服务。承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服务工作

8.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相关服务工作

9.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执法方面相关工作。

10.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农业(含林业、畜牧)、水利等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农业发展;承担农业(含林业、畜牧)、水利以及扶贫等相关服务工作

11.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村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等方面服务工作

12.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城乡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城乡产业发展相关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299.72万元,支出总计5299.7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1.3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项目298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68万元,化解历史债务、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299.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1.3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项目298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68万元,化解历史债务、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9.7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299.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1.3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项目298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68万元,化解历史债务、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707.60万元,占69.96%;项目支出1592.12万元,占30.0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99.7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1.3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项目298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68万元,化解历史债务、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9.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1.3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项目298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68万元,化解历史债务、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5.81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了预算调整以及进行了项目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9.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1.3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乡镇激励引导转移支付项目298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68万元,化解历史债务、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5.81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了预算调整以及进行了项目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6.11万元,占3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44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化解历史债务、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6.45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1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举办、参加的文化活动场次增加,2022年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终部分)在2024年发放。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9.08万元,占17.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74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事业单位补缴2022年和2024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153.39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9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代补经费功能科目的更换。

(5)节能环保支出197.31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5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终部分)在2024年发放。

(6)城乡社区支出176.92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9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终部分)在2024年发放。

(7)农林水支出1404.38万元,占26.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62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化解了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2019年三峡后续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等历史债务。

(8)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水毁修复费用增加。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2.00万元,占6.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企业扶持资金兑付的企业数量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164.09万元,占3.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整执行标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9.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3.51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工资、保险调标,事业单位发放2022年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终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47.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0.87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页岩气发展工作费用未能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6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接待活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及洗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7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车管理,规范流程,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5.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289批次29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2.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了2024年企业工作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23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办公费和印刷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打印复印纸。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表10-1)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3表10-2)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4347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2024年决算公开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