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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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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焦石镇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加强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做好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狠抓理论学习,厚植法治思维。一是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将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二是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以“八五”普法为总体规划,加强部署安排,细化落实措施,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

   (三)聘请法律顾问,强化依法决策。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采用“1+1”模式(即1名职业律师、1名本镇法律工作者)组建焦石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组。14个村(社区)均聘请职业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公共事业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做到从“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极大地提升了村级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焦石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常态化执行法律顾问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组的专业优势,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出有效法律意见和建议,预防化解法律风险,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优化办事流程,健全服务体系。镇政务服务中心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纳入中心统一办理,所有村(社区)均建有便民服务中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全联通,明确构建“五个一”的服务模式,形成了网厅实厅融合、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

   (五)建立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公布焦石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流程以清单的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六)坚持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以治安防范宣传、普法宣传、《条例》宣传、禁毒宣传等内容为宣传重点,积极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治安防范宣传中,通过黑板报、宣传单、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防范知识,提高居民自防能力。如针对一些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情况,深入农村,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以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在普法宣传过程中,以赶集日、节日、主题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0余次,悬挂横幅及电子屏宣传1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较好地营造了宣传氛围。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治环境整体提升,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化党建引领,丰富“三治”内容。各村(社区)坚持依法治理,根据本村(社区)实际制定公布《村民公约》、《居民公约》,成立“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乡贤、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所有村(社区)配备了村级“法治副书记”,倡导开展“法治家庭示范户”申报创建,积极构建党建引领、自治有力、法治有序、德治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八)坚持以上率下,依法调解纠纷。建立健全信访响应机制和事项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有效提高信访、投诉事项办结效率。2023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项纠纷、矛盾156起,调解成功156起,成功率达100%。共受理纠纷82件,调解82件,调解成功82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部分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单位尚未设置专门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审查水平有所欠缺,现有力量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需要。个别部门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不能做到及时规范报备。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不足。能按要求落实法治宣传的“规定动作”,但方式方法不够多样,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宣讲宣传的“路子”还不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大。

   (四)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律专业人才极少,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没有得到系统化的提高。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加强普法宣传。在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培训班次常态化开设法治学习课程。运用“机关集中学法月”“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品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适时举办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治讲座,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二)优化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完善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各村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在线咨询。推动法律服务阵地前移,充分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多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关切。通过热线来电、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深化作风建设。镇纪委适时开展作风建设大排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牢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优化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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