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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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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焦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角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镇域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全镇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安全稳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中,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牢固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辖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分解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涪陵区 《涪陵区贯彻落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本镇实际工作,明确年度目标、细化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作为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2次,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联席工作会4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4个。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全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全镇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深入宣教结合,营造知法用法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镇内宣传展板、LED展示屏等各类宣传阵地,循环播发法治文化宣传片200余次;全年共组织专题宣传活动12场,涵盖宪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复议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多方面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到了8000余人次,开展新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班34班次,积极探索学校法治课堂建设,将法律知识融入日常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三)深耕矛盾调处,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一是优化调解力量提升调解效能。在镇辖14个村(社区)建立和乡贤议事堂和法律调解室,培育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24名,开展集中培训8次,实现矛盾纠纷原地化解率85%;全年调解案件总数达到204件(其中司法所直接调解疑难纠纷3件),涉及金额22.4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有效维护焦石镇的平安稳定。二是深化预防排查遏制矛盾升级。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村社网格的精细化管理优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确保问题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恶化趋势,全年共排查出潜在矛盾纠纷隐患126起,成功化解120起,化解率达到95%以上,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扎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紧密遵循社区矫正管理科的指导方针,从入矫初始教育到日常行为监督,实施全链条管理。在入矫环节,通过严格的入矫教育,使矫正对象明确身份定位,端正态度,为后续改造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四是扎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焦石镇安置帮教在册人员67名,其中一般帮教对象59名,重点帮教对象8人。落实台账与分级管理制度,确保精准帮扶。

(四)健全体系建设,依法行政质效双升。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聚力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进诚信政务建设,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设立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服务专班,针对项目引进、落地、投产、运营等全流程环节,提供“一对一”全周期跟踪靠前服务。重点解决企业用地审批、用工招聘、政策争取等实际问题,累计帮扶小微企业解决各类诉求158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全年开展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较上年度减少30%,其中联合检查占比达到60%,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二是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全面升级打造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入驻部门,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政务服务便民机制,规范化设立和运行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政务咨询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农房审批、低保审批等群众关注热点事项办理时长压缩了70%以上,加强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清理废除规范性文件3个。是高效协同处置民生诉求工作。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客服”作用,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工作,平均办结市场1.78天,群众满意度98.6%。四是联合管控稳定平安稳定。严查重点违法行为,针对环境污染、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35次,开展驻站执法及日常交通安全检查112次,查处违法行为552件,查处酒驾5起,罚款11090元。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40家次,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225余件;常态化检查危化、工贸行业21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66个;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清查4次、校园安全检查36次、查处违法行为552件;强化反诈防骗,完成反诈预警1073人次,全年未发生重大电信诈骗案件。

(五)深化基层治理,推动“三治”融合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优化1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功能,升级6家“积分超市”运行机制,以德治春风化雨。完善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一约三会”(村规民约、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制度,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规范婚丧嫁娶、邻里关系等行为。积极吸纳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组织开展“法治示范户”、“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1次,评选涪陵好人4名,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了乡风文明与基层善治。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部门和少数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自觉性、主动性需持续增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与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相对不足,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和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时,存在能力恐慌;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部分执法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程度不够。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形式虽然有所创新,但在针对不同群体(如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等)的个性化、差异化普法上还需加强;普法宣传与群众法律需求的有效对接机制有待完善,普法效果评估体系需建立健全。四是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需持续提升。“三治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村规民约的法治含量和可操作性有待增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联动效能尚未完全发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前端作用需进一步凸显。五是法治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足。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辅助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律服务、提升治理效能方面,探索和实践还不够深入。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焦石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问题短板,精准施策发力,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在筑牢思想根基上再发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创新学习形式,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全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在压实主体责任上再压实。进一步强化镇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督查考核机制。优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三)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在提升决策公信力上再规范。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保所有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扩大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和管理。
  (四)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在增强执法效能上再突破。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信息更加透明、执法过程全程可溯、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探索“综合查一次”等柔性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温度和社会效果。
  (五)精准实施普法宣传,在培育法治信仰上再创新。深入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针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等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化、互动式普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
  (六)聚力夯实基层基础,在化解矛盾调处上再深化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经验。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使用,提升基层依法自治能力。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七)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在提升治理智慧化上再探索。积极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风险监测预警等领域的应用试点。探索建立镇级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法治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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