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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68891730X2/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李渡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李渡街道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李渡办发〔2021〕12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李渡街道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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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特制定了《李渡街道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李渡街道2021年秋季动物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重庆市涪陵区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涪动防办发〔2021〕10号),结合街道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街道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月3日—10月10日。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村﹙社区﹚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全力确保秋防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村(社区)属地责任、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全面落实免疫过程的监管责任,畜牧工作人员对秋防过程的免疫畜禽的数量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做到“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免疫要求,实现防疫工作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利用短信、微信、广播、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集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及动物疫情大排查,对生猪养殖场户,可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要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三)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要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秋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四)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病种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犬只狂犬病。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要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防疫人员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一个散养点由一名兽医穿戴一套防护服和一双鞋套,进出均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免疫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回头看”,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

   (五)抓好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突出规模畜禽场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调入畜禽隔离观察、调出畜禽申报检疫等制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禁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六)抓好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实现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双倒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把秋防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要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动物医院防疫人员、村社干部组成防控队伍,分片、逐村、逐社、逐户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免疫、消毒、疫情普查、防疫监管和法律法规宣传等不留死角,完成秋防任务,有效防控动物疫病。

   (二)强化培训指导。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通过现场培训、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对防疫人员加强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防疫操作技能。要强化责任担当和廉政纪律教育,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行为规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台账,避免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用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四)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防疫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领导要加强督查,不定期深入社、农户督查秋防工作进展情况和防控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调运监管,严肃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街道将根据秋防进展情况派出人员对全街道的秋防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和作为年终对各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强化信息管理。各村(社区)、农业服务中心要督促及时建立动物防疫档案》。畜牧办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统一通过重庆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报送,要求每天实时报送,严禁在秋防工作结束后集中填报。秋防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汇总秋防期间“大清洗、大消毒”数据,农业服务中心形成秋防总结报告,10月18日前将“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开展情况和秋防总结报告报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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