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各畜禽养殖大户:
为集中力量抓好春季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重庆市涪陵区 2026 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街道开展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春防)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全街春防时间统一定为 3 月 5 日—4 月 19 日。
二、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 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
(二)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 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 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 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要督促其参照《2026 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同时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的填发(农村散养户)、《防疫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开展常规监测和随机抽检,确保免疫效果。
(二)开展宣传普查行动。各村(居)可采取微信、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早、快、严、小”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三)开展清洗消毒行动。对全街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屠宰厂(场)以及运输车辆、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要明确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屠宰厂(场)消毒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村(居)要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四)抓好防疫监管行动。各村(居)要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对规定禁止免疫的病种(如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对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要上报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
(五)开展疫病净化行动。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防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防控成效。
(二)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和防疫技术服务保障。
1.防疫物资保障。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准备春防防控物资(疫苗、试剂、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
2.防疫技术服务保障。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工作由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邹杰同志统筹负责,具体开展街道
动物防疫防疫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联系电话:18996883599。
(三)规范免疫行为。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强化强制免疫用疫苗的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完善动物疫苗冷链储运体系,严格储运和调拨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减少使用浪费。秋防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和纪律要求,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空瓶回收,并根据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要求,将疫苗空瓶交回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强化信息管理。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春防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明确专人审核、填报相关防疫信息。适时派出指导组,跟踪和指导全街道的春防工作。4月19日春防工作启动后,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云平台”,填报“应免预估计数”;同时要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手机APP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