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 党群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编制、群团等职责。
3.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管理、物业管理等职责。
5. 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职责。
7. 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 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工作。
10.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11.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构情况: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属正处级行政单位,设有1个行政单位和7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本级)、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951.07万元,支出总计3951.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4.63万元,上升62.8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9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4.62万元,上升62.8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1.00万元,占99.99%;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9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4.62万元,上升62.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93.65万元,占40.33%;项目支出2357.35万元,占59.6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2.14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3049.26万元,上升62.8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6万元,上升2.6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88万元,上升14.8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6万元,上升2.6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88万元,上升14.8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49万元,占55.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61万元,上升23.13%,主要原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0.99万元,占16.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上升3.63%,主要原因是其他残疾事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8.64万元,占3.4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427.40万元,占18.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9万元,上升4.19%,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32.26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减少。
(6)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8.01万元,占3.8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04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费减少,下降25.29%。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9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64万元,上升110.14%,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6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6.26万元,上升740.7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66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6.26万元,上升740.7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2万元,下降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64万元,上升110.1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8.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授予小微企业合同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两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1)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杨,联系电话:023-7213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