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申报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申报。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 财政局 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要求,对辖区内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认真排查,并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按程序进行申报,确保不漏一户,务必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改造申报汇总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及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份核定部门的公章后报送我委(附送电子档),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做好持续监测。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上报一户,切实做到即查即报。动态监测实行周报制度,如发现辖区内有动态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以每周四为一个时间周期节点,及时报送。周期内未报送有关情况的视为未发现动态新增危房。
联系人:吴红美
电 话:023-72370035
传 真:023-72370035
QQ 号:337212991
附件:1. 《市住房城乡建委 财政局 民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
2. 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备注:附件表格详见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