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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11667151M/2026-0004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蔺市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6-08-0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蔺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蔺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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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蔺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执法方面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蔺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319.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51.11%。

数据组成是:2025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9.6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319.61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1、本年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319.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5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61万元,占比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

 2、本年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319.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51.11%。其中:基本支出319.61万元,占比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比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319.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5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9.61万元本年支出319.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51.1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5万元,占比17.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2.64%。

(2)卫生健康支出13.46万元,占比4.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14%。

(3)城乡社区支出229.30万元,占比71.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7.54%。

(4)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占比6.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3.85%。

 2、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61万元。

     其中:

(1)人员经费298.76万元,较上年增加99.55万元,增长49.9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5.17%。

(2)公用经费20.85万元,较上年增加8.55万元,增长69.5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2.16%。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诗渝;联系电话:023-72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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