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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78913L/2021-00021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龙潭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龙潭府发〔2021〕12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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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由于领导班子及分工调整,经镇政府同意,调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滕  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夏祥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副  组  长:王  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周智友 党委副书记

            彭加游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邹  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张晨榆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熊长春 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应急办、经发办、财政办、产业办、民政办、村建中心、农服中心、社保所、文服中心、规划自然资源所、教管中心、十七中、卫生院、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关于专项整治有关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并推动落实专项整治重大举措,协调指导解决专项整治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二)督促指导各单位细化分解和落实专项整治任务,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工作信息,并向区安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工作不实的单位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五)完成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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