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78913L/2022-00082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龙潭镇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潭镇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龙潭府发〔2022〕11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潭镇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及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龙潭镇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龙潭镇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化粪池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减轻该类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涪陵区龙潭镇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我镇范围内化粪池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设备破坏和人员伤亡等突发的安全事故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适用于龙潭镇辖区内化粪池管理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立即按照预案组实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化粪池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成立镇化粪池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由镇化粪池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继雄

副组长:周智友、夏祥林、邹娟

成  员: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社事办、经发办、平安办、镇纪委、村建中心、农服中心、文服中心、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社保所、派出所、教管中心、十七中、中心卫生院部门负责人。

职责: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2.负责突发事故的处置,统一协调指挥。3.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由党政办、村建中心、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村建中心,由胡黎黎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强

成  员:郭利佳、陈亮、杨德洪、何双全、肖永琴、罗文彬、杨莉、胡黎黎

职责:1、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2、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3、联系地点:镇村建中心。电话72118049 、72118565。

   (三)抢险应急组

组  长:许正福

成  员:王守梅、曹敏、段磊、王伟、黎明、刘晓林、王立、消防队员

职责:1、结合实际制定本镇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备案。2、抢险应急组应加强对化粪池的安全作业强化监管、指导,强化安全宣传,督促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建立。3、接到安全报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抢救。4、发现有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抢救人员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及安全带,实施抢救,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安置化粪池清理公司于清凉通风处(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及时报告医疗救护组实施抢救,控制好事态发展。5、在10分钟内向有指挥部报告事件的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6、配合指挥部调查情况,分清责任并写出总体情况报告。

   (四)医疗救护组

组  长:邹娟

副组长:石强

成  员:龙潭中心卫生院医生、护士

职责:1.结合实际制定本镇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备案。2.准备应急必需的医疗器械及药品等备用。3.接到指挥部的救护指令后,迅速赶到救护现场。4.开展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5.负责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的运送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周智友

副组长:罗早红

成  员:李治恒、周信源、钱柏霖、冉燕红、宋御嘉

职责:1、准备应急必需防毒面具及安全带等物资,确保应急必需的各类物资在事故发生时能得到充分保障。2、按指挥部指令,把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3、协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及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三、预警机制

   (一)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知情人或当事人应当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指挥部,由应急救援小组指挥部采取相对应应急措施,主要内容是:向上级领导汇报突发安全事故情况;查看发生安全事故现场,随时向上级更新安全事故变化;根据安全事故发展发布紧急通知,必要织人员疏散;领导督促救援工作。

   (二)紧急状况

如果突发安全事故使应急救援指挥部无法应对,则及时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三)预警行动

建立和完善防二氧化碳、硫化氢中毒、防窒息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产生和容易积存二氧化碳、硫化氢的装置、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等进行检查,建立作业前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检测制度、进入密闭空间或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凡有进入坑、池、沟、井下、管道等存在或可能存在二氧化碳、硫化氢气体的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的,都应制定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外部监护人员的职责;不得将进入井下、沟池、管道等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场所的清淤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原因经过、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救援行动、现场查明是否还有其他不安全因素;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二)应急救援各小组成员及现场其他救援人员要服从应急指挥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三)应急救援各小组成员单位了解突发事故现场情况,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拨打120,保护好第一现场。

五、应急结束和后期

   (一)应急结束的条件是:突发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能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期结束,同时解除相关应急措施。

   (二)因救援需要临时借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保险组应配合保险公司人员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四)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对突发安全事故作出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上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