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涪陵区2023年龙潭镇瓯南黄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二、实施地点
龙潭镇大寨村1组、2组,人民村7组。
三、建设任务
新建黄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300亩,含购买黄精种茎种苗、有机肥等农资。
四、补助标准
90万元。
五、资金来源及规模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区2023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及第三批项目预算安排工作的通知》(涪乡振发〔2023〕9号),金额90万元。
六、实施期限
3个月。
七、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何继雄。
八、绩效目标
300亩土地中药材种植条件得到改善;吸纳100名农村剩余劳力务工就业。
九、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100%。
十、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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