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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84208757R/2023-000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罗云镇
  • 成文日期
  • 2007-11-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罗府发〔2007〕11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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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辖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区频频发生犬伤人畜事件,并造成多人感染狂犬病死亡的惨剧。狂犬病疫情已在我区呈现散发状态,使我区狂犬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将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狂犬病防控共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打好狂犬病防控歼灭战。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烈性传染病。人和多种动物都可以感染,人多见于被狗、狼、猫等食肉动物咬伤而感染,人畜感染后,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大100%。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一般以温暖季节发病较多据市卫生局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的发病总数是2006年全年发病总数的2.14倍。

    狂犬病的发生既给当地经济造成严重的损失,也给当地的社会造成严重的不安。因此,防控狂犬病、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虽然当前正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我们必须对当前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全乡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全力打好狂犬病防控工作歼灭战。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狂犬病防控工作如同期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样,是一项涉入面广、工作量大、任务十分繁重的系统工程。各行政村及乡辖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法、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安重大疫病防控方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一) 是建立狂犬病防控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乡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卫生、畜牧兽医工作的副乡长任组长。党政办、社管办、财政办、卫生院、畜牧站等部门领导任成员,乡卫生院设置防控狂犬病办公室,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特狂犬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有位置,组织上有保障,工作上有安排,行动上有措施,切实将狂犬病防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效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 集中开展整治,严格犬只管理。

为了防止狂犬病疫情扩散,各村要在11月21日—12月10日期间,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犬只管理,集中整治和免疫行动,重点采取“管、免、灭”的手段,多指并举,多管齐下,群防群控,确保打赢狂犬病疫情歼灭战。一是调查摸底。,上行政村以社为单位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对各户的犬只是否拴养或放养,是否免疫或捕杀等情况进行摸底上报,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5日。二是规范犬只管理,各村养犬,上村委会初审登记,并在畜牧兽医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禽免疫证,佩戴目标后,报政府审核备案。严格实行犬只拴养功圈养,拴养的绳链不得超过3米,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三是开展犬只免疫。时间从11月26日到12月10日,由政府亲头,村社领导负责犬只的固定和捕杀野犬,无主犬外,免疫率达到100%,凡是犬只免疫,犬只必须佩戴目标,犬主持有畜牧站发放的《动物免疫证》。四是统一捕杀疫犬,在乡辖区内拒不按时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犬只,不实行拴养或圈养的犬只及狂犬、野犬、流浪犬(无户主),要组织力量开展捕杀并登记造册,对于捕杀后的犬只、尸体、由捕杀人员就地做无害化处理,严禁食用或销售。

   (三) 广泛宣传教育,提高防治知识

    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专栏、标语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防治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养犬户依法养犬的法治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及狂犬病暴露者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狂犬病防控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村、到户、使狂犬病防控深入人心,在全乡营造狂犬病防控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 搞好疫情监测,保持信息畅通

各村要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由各村主任具体负责疫情信息、收集和监测工作,一旦发生人间狂犬病疫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向卫生和畜牧部门上报疫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卫生、畜牧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诊断核实,并上报疫情样品(送验)。建立疫情上通报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保持信息畅通。

   (五) 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

狂犬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村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卫生院要做好人间狂犬病的监测和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对狂犬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加强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供应与接种,积极动员全乡医务人员投入到防控工作中去,开展村级医务人员狂犬病防治技能培训和犬伤病人的诊治工作。畜牧兽医站要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做好全乡准养犬只的免疫接种和登记;加强对犬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预报;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被捕杀的狂犬,野犬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财政办要安排一定的捕杀免疫专项费用,保证狂犬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鉴于狂犬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乡政府将此项工作实行领导首问责任制,犬只管理集中整治和免疫行动期间,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狂犬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存在责任没落实,摸底不清,组织不力,上报不及时,疫情监测不力,造成狂犬病疫情扩大蔓延的,将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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