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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84208757R/2022-00245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罗云镇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罗府发〔2022〕8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

罗云镇《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云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28号),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等地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事故教训,推动罗云镇工贸行业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打赢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坚决防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定于2022年6月初至8月底,开展罗云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安全大检查、迎接二十大”工作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彻底完成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清零任务,统筹推动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

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对照重点整治事项完成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烧结砖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和企业标准化创建。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和专项检查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1. 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 企业开展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会议,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整治主要内容逐项开展自检自查,针对发现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和制定整改计划,做到“一隐患一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6月底前将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和排查整治情况报送镇应急办备案。

3. 专项执法检查。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排查确认企业有害因素以及企业采取的管控措施,建立工贸企业监管台账,形成“一企一档”,并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对自检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或不采取任何措施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二)专项执法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30日)。

镇安委会在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罗云镇涉及的工贸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核查。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摸底排查不彻底、监管台账不建立、宣传培训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格、现场验收走过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

   (三)全面复查验收和总结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全面掌握专项整治期间行业内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全面开展复查验收,督促企业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全面总结分析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指示,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站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夯实工贸行业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重点设施设备重大隐患“清零”,严格防控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动员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要结合企业数量、人员力量等,合理安排检查计划,必要时聘请安全技术专家协助开展工作;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和专职人员,对照重点检查事项开展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

   (三)强化调度指导。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工作,鼓励将有效的工作措施分享至工作交流群。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调度会议,对形式主义走过场、执法检查不精准、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的企业进行通报、约谈。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电子屏幕、培训等媒体作用,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企业相关人员人人知晓,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五)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日常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工作和“百日清零行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安排部署和严格执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严厉打击企业“两重大一突出”和服务企业安全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勤政务实的忠诚心、为民服务的公仆心、勇于担当的责任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杨森,023-72750119。


附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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