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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84208757R/2025-0002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罗云镇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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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835.17万元,支出总计2835.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12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今年特定项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8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12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5.1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8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12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50.47万元,占72.32%;项目支出784.70万元,占27.6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35.1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12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12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03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12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03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10万元,占25.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2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18万元,占1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6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6.75万元,占1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2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00.26万元,占3.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08.54万元,占3.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4万元,增长12.01%,主要原因是村居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108.19万元,占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支出增加。
   (7)农林水支出699.39万元,占24.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10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村社干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8)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交通运输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7万元,占4.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41.76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1万元,增长32.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2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3.41万元;津贴补贴164.15万元;奖金241.41万元;绩效工资453.32万元;养老保险165.23万元;职业年金90.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7.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4.33万元;住房公积金141.76万元;医疗费12.48;其他工作福利支出7.72万元;生活补助83.02万元;医疗费补助5.80万元。公用经费21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0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省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60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2.11万元;邮电费13.17万元;差旅费28.96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56.28万元;工会经费12.41万元;福利费1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6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二、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我镇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74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20万元,主要是体制补助收入、结算补助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等方面。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罗云镇无中央直达资金。

(三)“三保”情况

2024年,我镇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积极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三保”底线。年初,加强各部门“三保”预算审核,督促我镇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将责任落到实处。年中,严格贯彻执行《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资金调度办法》和《涪陵区乡镇街道“三保”支出保障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乡镇“三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加强我镇“三保”动态监控,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区财政核定我镇举借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新增债券均为0。

(五)我镇“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29.44%,较上年支出减少1.62万元,下降1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29.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年度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货物采购。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根据区财政印发的《重庆市涪陵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我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并将绩效评估作为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必要前置条件,做到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针对我镇财政资金安排的17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运行过程跟踪管理和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的自评17项,其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跟踪和评价结果看,我镇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 

(七)重点专项执行情况

2024年,我镇无重点专项执行情况。

(八)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审计部门未对我镇2024年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审计。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梦,联系电话:023-7275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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