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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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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消除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委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进行收集,现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下达计划给你们:

经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申报计划农户的低收入群体身份再次核实,中介机构对其房屋安全等级逐户核查及各乡镇(街道)公示确认后,共有38户(C级14户,D级24户)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条件,作为此次计划下达。补助标准按C级每户0.75万元,D级每户3.5万元执行。

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障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改造后住房建筑超面积不超80平方米,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厨房,通水、电等基本功能完善,D级危房新建房屋需拆除旧房,并确保改造后农户入住,务必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计划任务。


附件: 

1. 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汇总表

2. 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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