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委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进行收集,现将2022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申报计划农户的低收入群体身份再次核实,中介机构对其房屋安全等级逐户核查及各乡镇(街道)公示确认后,共有28户(C级9户,D级9户,无房户10户)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条件,作为此次计划下达。补助标准按C级每户0.75万元,D级和无房户每户3.5万元执行,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竣工。
二、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责任,确保危房改造施工安全,改造后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具备厨房及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满足通水、通电等功能。务必督促落实拆除旧房,坚决杜绝建新住旧问题,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附件:
1. 2022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汇总表
2. 2022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