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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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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悉心指导下,荔枝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整体谋划、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加快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综合实力领先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确保全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必修内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领导带头学,2022年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通过集中学、线上学、经常学,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刻领会把握“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深刻领会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把握“坚持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走心,为加快建设法治荔枝提供强大动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配合区上加快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首批改革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及时清理或修改、废止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等不适宜的规定。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统一运行程序和事项要素,持续推行公开发布、衔接规范的配套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积极配合做好“渝快办”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上尽上”。通过数据共享减少重复材料的提交,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调研、申报、审查和制定前评估等环节,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印发、清理、报备等工作,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清理;落实专人进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不定期开展工作自查。二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严格限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或增设行政审批环节,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经清理我街道未有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不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涉及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程等重大问题上,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领导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阻绝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全面升级改造“互联网+督查”平台,畅通公众参与公众决策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实现反映事项网上流转、办理结果快速反馈、办理过程全程可溯、办理结果群众评价。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建强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组织委托执法人员参加各项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技能,通过信息简报、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汇报交流工作,做好执法证有效期已到期人员申请换证工作,2022年持市政府执法证8人,街道在编符合申请条件人员100%申领执法证。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坚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工作台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加强对行政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度与执行力,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街道现共有巡逻车辆16辆、执法记录仪12台、录像机3台、录音笔4支。

   (六)行政权力运行及受监督情况

一是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办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2年,接到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应诉案件1起,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办理检察建议1起。二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截至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街道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文件等信息27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应用办公热线、政府公开信箱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共处理答复公开信箱留言51条,信息公开申请1起。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23个,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100余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网格化管理平台化解各类纠纷554件,信访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2件,驻所人民调解室累计成功调解案件数量750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241份,切实促进社会平安稳定。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加大对公共安全、道路交通、水库塘堰、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开展执法行动108起,整改隐患298处,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配合区级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高。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缺少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正确理解,易造成执法矛盾。二是部分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个别街道干部文化水平较低,重业务办理轻法制学习,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理解不深入,适应较慢,不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缺少区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对执法程序不熟悉,望能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联系区级部门、兄弟镇街,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学习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全街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通过广播、标语、上街设点、入校普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街群众法治素养。

二是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干部法治知识提升工作,定期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街道干部的教育引导,有效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积极推进执法证件申领换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

三是加强规范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规合法。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发挥法律顾问有效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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