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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MB0T56449G/2023-0000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马鞍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马鞍发〔2023〕11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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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建立牢固免疫屏障,确保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重庆市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街道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秋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区畜牧中心会议部署,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时间安排

街道秋防行动时间统一确定为2023年9月10日—10月15日。

三、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犬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二)对畜禽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社区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集中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各社区可根据辖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瘟等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村级动物防疫人员“代行免疫”,但必须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采取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督促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秋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各社区要督促养殖、流通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尽最大努力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尤其是对夏季生猪疫病发生的区域,各社区要对养殖圈舍、病死猪掩埋地等进行重点消毒。消毒完成后,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宣传普查,提升防控能力。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大力营造秋防工作氛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和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和疫病情况。

   (四)抓好防疫监管,确保防控成效。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颁布的检疫规程实施检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秋防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秋防工作要求,及时配合动物医院,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

   (二)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各社区要加大对“先打后补”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已经被市农业农村委审核通过纳入“先打后补”备案的规模场,“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提高规模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同时,逐步采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先打后补”工作覆盖面。

   (三)强化经费物资保障。要提前准备秋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药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

   (四)严格规范行为。动物医院在秋防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要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并按照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要求,统一交回疫苗生产企业处理。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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