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马鞍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完善“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各部门协同、各社区联动”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继续深入推进“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要求,统筹推进马鞍街道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
(三) 持续深化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将法律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干部年度学习,实现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建立“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街道、社区干部依托线上学法平台完成全员年度学法考试,合格率100%,提升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社区法律顾问制度。20个社区法律顾问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驻社区律师等专业人士针对街道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学习,多渠道宣讲《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马鞍街道持续探索和完善依法行政的方法措施,以制度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行政服务大厅审批接件业务有序开展,成效明显。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根据业务窗口的实际情况,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五)持续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于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主动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街道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按照市、区司法局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建设高标准办公场所,同时加强基层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建设和“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平台贯通,确保每月综合执法工作线上完成率达100%。三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助企纾困解难,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措施,积极服务市场需求,激发市场活力,紧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环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提升法律服务层次,指导相关部门对接辖区小微企业积极开展法治优化等服务12次,有效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合同、融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2025年,涉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解决涉企纠纷41件,其中主动配合区综治中心联动化解彝族工人工亡涉稳风险等重大疑难纠纷4起,涉及金额1264.28万元,化解率100%,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辖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在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更坚实步伐。
(六)对专题述法自查问题进行认真整改,12月31日前已整改完毕。一是针对“依法行政的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积极选派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共有29人考取行政执法证,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组织街道学法用法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并定期组织法治考核,做到全员参与,全员达标,提升街道整体法治水平。二是针对“企业法治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积极开展“融网进楼”专项活动,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好网格员的作用,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开展“法进社区”、“法进企业”活动26场,在企业设立法律咨询点,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协助,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为企分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一是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在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推进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年主持法治专题学习11次,参与重大纠纷调处6次;三是高位推动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针对涉企矛盾及征地遗留等问题开展专项工作部署,有力维护全街政治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工作合力不足。部分部门和社区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部门间协同配合不够紧密,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短板,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三)法治资源配置不均。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差距明显,涉农区域法律服务设施不够完善,专业法律人才短缺,难以充分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四)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加强。普法形式创新不足,针对性精准度不够,部分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仍需提升,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四、2026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核心内容,2026年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不少于10场,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法治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压实部门协同责任。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执法质效。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实战演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治理效能。升级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充实调解员队伍,2026年计划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6次,重点攻坚城市更新、劳资纠纷等领域复杂案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功能,均衡配置法治资源。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开展群众法治需求调研,针对重点群体定制普法内容,计划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0次、特色普法活动6场。升级线上普法平台,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深化“八五”普法成效,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五)补齐工作短板,强化保障支撑。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完善法律服务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建立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